主持人:得益于中央政策的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的建立这几年推进得很快。去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务院刚刚发出的通知又将建立这一制度的时间明确确定在今年,据您的研究,当前的农村低保是一个什么水平?
唐钧:按国际惯例,低保制度一般被称为社会救助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在1999年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突破了阻碍这项制度全面实施的“资金瓶颈”,从此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建立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尝试实际上还早于城市。
在今年年初出版的《中国社会蓝皮书》中,我对农村低保作了一个预测:“目前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发展态势,大致相当于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下半年的情形,其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亦即促一下就能全面覆盖,而没有外力推动,尤其是没有来自‘政治意志’的有力推动,则可能停滞不前。”令人欢欣鼓舞的是:这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民政部宣布今年六月底已有31个省区市都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任务,再拿城市低保的发展进程来作比较,可以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农村低保已经从“城市低保
1997年的发展态势”走到了“1999年的发展态势”,即:全面完成了“建制”,但由于没有突破“资金瓶颈”,这项制度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持人:根据民政部的数据,截至2007年6月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为965万户,2068万人。全国平均的低保标准为71.40元,平均人均补差为28元。具体而言,这种资金水平的农村低保制度支出在不同地区是怎么样的,是否能够保证低保对象的生活?
唐钧:在计算低保补差金额的时候是将低保标准减去低保对象实际收入,就农村低保对象而言,实际上,这个补差才是他们实际增加的费用,对他们生活的改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绝对数据看,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农村低保目前的“人均补差”都还是偏低的。从去年年底的情况看,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月人均70元。在1791个已经“建制”的县市区中,低保标准低于农村贫困线的要占43%。今年上半年,平均低保标准仅仅增长了1元,由此推论,基本状况依然如故。
主持人:城市低保的发展是先搭制度框架,后落实所需资金,现在看来农村低保的制度框架也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比较而言,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在这方面有什么区别和特点?怎样才能做到像城市那样“应保尽保”?
唐钧: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主要有几点差别,第一是确定低保对象的过程不同。农村低保对象并非像城市低保那样,是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计算”出来的。从基层的实践看,民主评议在确定低保对象时起的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