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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侬:一号提案触及资本市场实质?
2008-03-05 16:20 作者: 闵侬 出处: 东方早报
这份提案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即在于就“税收”谈“税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大前提,那就是我们当前的资本市场并非成熟资本市场般具有红利投资价值,也还不是长期有效市场。

委员热议“一号提案”

  我们认为,成熟资本市场之所以能有效配置资源,其前提正是它是一个“正循环”:企业上市融资,投资者择优购买,于是资源自动流向优质企业,而判断哪个企业优秀\哪个企业差劲的重要依据,就是企业的连续盈利并且分红能力。只有企业不断回报投资者,才会得到大众信赖。若年度现金分红占股价的比例跑不赢一年期存款的利率,这家公司就不能算“蓝筹”。像中国平安、浦发银行这样分红没有或者极少,就想天量再融资的公司,将遭到不可想象的抗议。

  可是目前的现状是,截至2006年底,历年来给流通股东的现金分红总计不超过2000亿元,甚至不够付2007年的印花税!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讲过,假如银行贷款利率超过20%,那么这个国家所有的商人都要从事非法生意,否则谁也做不下去。通过高额印花税和佣金来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也将陷入这个悖论,没有分红,税收又高,怎么办?于是,内地资本市场形成了一个迥异于成熟市场的“负循环”:投资者唯有期望股票上涨获利,而且必须是能覆盖高额税收的暴利,只能不断打听消息高抛低吸,只能放弃所谓蓝筹股追逐题材股、重组股,只能期望上市公司能“送股填权”而不是分红;在这种投资氛围下,上市公司当然乐得进一步减少现金分红,转而“高送配”。股市焉能不过度频繁交易?焉能不日益偏离和丧失其基本功能?

  因此,必须“有红利收入”在前,才能降低“红利所得税”,改征“证券所得税”在后,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当前上市公司盈利和分红能力均严重不足的前提下,理当先减轻投资者负担,改印花税双向征收为卖方纳税,将红利所得税改为变现时征收,并将此两税均给予长期投资者优惠。然后出台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如将再融资资格与历史派现规模挂钩,才有望扭转“负循环”的不良现状,还资本市场的长期有效性。

  我们也希望中国能有“巴菲特式”的长期投资者,可是我们首先要有运通、吉列、GEICO、可口可乐这样的公司。仅靠调整税收制度,实现不了资本市场的这个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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