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员热议“一号提案”
在今年“两会”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一号提案”———《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这份“提案”描述了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中税收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程序上缺乏明确法规,以至于去年“5·30”印花税上调政策的决策程序被市场主体广泛诟病;其次,实体上缺乏公平原则。目前一级市场投资者交易不纳税,二级市场国债投资者交易不缴税,股票投资者交易要缴纳较高的印花税。此外,对于股票红利,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要交红利税,但国家股和法人股不交;最后,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突出表现为股票红利要缴税,但买卖获得的差价不用缴纳所得税,这会鼓励投资者从股票差价获利而不是长期持有并获取红利。
该“提案”也叙述了治理这些问题的办法:首先,设计差别比例印花税税率,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其次,取消按红股面值20%计征所得税的规定,对红股(即红利)在分配环节不征税,而在变现环节征税。最后,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并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为了鼓励和保护个人投资者长期投资,该提案还建议:以持券期的长短为标准,将资本利润和炒作利润区别开来,给予资本利润减半征税的优惠,以保证中长期投资者的利益。
应该说,这份提案基本厘清了证券市场在税收环节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且提议也符合国际上成熟资本市场的惯例。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看到,这份提案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即在于就“税收”谈“税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大前提,那就是我们当前的资本市场并非成熟资本市场般具有红利投资价值,也还不是长期有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