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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2008-03-05 16:08 作者: 党国英 出处: 南方网
“村改居”在有的地方甚至成了征用农民土地的方便法门,也成了规避国家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一个窍门。

  把“村改居”这件事情办好,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村改居”过程中要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首位,并维护国家节约耕地的基本政策。农民的身份即使做了转换,国家关于土地征用的基本政策还是要坚持,该给农民的利益一点不能少,该走的程序都必须走到。

  第二,“村改居”要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市化进程。农民变市民以后,如果他们的土地合法地变成了建设用地,他们在享有征地权益的同时,还有权利享受所有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原有社区要按照城镇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把城乡二元结构变成城镇内部的二元结构。 第三,“村改居”要有利于贯彻国家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发展。为了避免把支农资金投给“假农民”。未来不仅不能加快取消农民身份,还要加强农民身份的认定。为了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专业农民还是分散居住好,这是世界性的经验。对于不以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民”,不能急于让他们放弃土地,可以鼓励他们出租承包,也可以通过各种补贴手段让他们继续耕作。

  第四,“村改居”还要有利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应该在“村改居”前处理好财产关系问题,不能给以后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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