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打着“送货下乡”的名义,以流动摊点向农村地区销售。针对这种情况,南宁市工商部门加大了打击伪劣农资产品的力度,及时帮助受损农民挽回损失。3月11日,记者来到宾阳县,对一些农资打假典型案例进行回访。工商部门也借目前春耕的重要时节发布了农资消费警示。
去年,宾阳县和吉镇凌贵村农民唐吉祥等6人,在黎塘镇黄某某处购买了5吨尿素,共计8700元。他们在甘蔗地施用后,发现该尿素结成渣团没有融化,并造成蔗叶变黄,遂怀疑这些化肥为伪劣产品,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过工商部门调解,2007年7月,经营者黄某某除了退回唐吉祥等人8700元购肥款外,还赔偿了7700元。
宾阳县工商局新宾工商所去年也查处了一起销售假种子案。案发后,卖主朱某某将已经销售的70公斤种子全部追回,并退还了货款。工商部门随后没收了1250公斤假种子,并对朱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
据宾阳县工商部门介绍,目前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一些流动摊贩打着“服务三农,送货下乡”的幌子,将假冒伪劣农资在农村里销售。由于这种经销方式流动性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消费者找不到投诉对象,执法部门监管起来也很难。

除了农资产品,一些假冒伪劣的日用生活品也向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流动。3月10日下午,宾阳县工商局廖平工商所在接到举报后,对一辆销售日用品的流动货车进行了检查,结果一举查扣了货值1万多元的假冒洗发水、洗衣粉等。
为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南宁市工商局决定在“3·15”期间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一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消费者:不要在流动摊点和证照不齐全的摊点购买农资;购买时要索要发票,凡不具备出厂合格证、分装散装的农资不要买;保留少量的农资样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作为证据,向工商等部门投诉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