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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我们更应关注农村消费
2008-03-14 14:46 作者: 佚名 出处: 河南日报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今年的“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今年的“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当我们关注城市商品房、汽车、家装等消费问题时,是否注意到,一些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产品也悄悄地销售到了农民手中,假冒伪劣农资、“三无”食品在农村时常看到,洗衣粉、洗发液、化妆品之类的假货在农村更是比比皆是。

  农民呼唤消费安全

  在农村路旁的小店里,人们时常看到一些仿冒的名牌产品,如,“梦牛”牛奶、“佳洁仕”牙膏……还有许多包装粗糙的“三无”小商品。

  日前,记者在豫东地区就农村消费问题采访了6位在商丘市打工的农民。没想到,几乎他们每个人都遭遇过假冒伪劣产品。农村消费环境令人担忧。

  “我希望再也不要买到假种子。”曾遭受假种子之害、一年少收入5000多元的宁陵县农民李本田说。

  “希望我小侄子喝了汽水后,不再闹肚子。”夏邑县城关镇农民小董说。

  从农民朴实的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消费安全无疑成了众多农民共同的愿望。

  “日常消费,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没有消费安全,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能忽视农村的消费安全。”3月3日,省社科院研究员祁雪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为此,祁雪莲呼吁:要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让城市消费品流通企业,如连锁药店、大型超市等向农村延伸;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不留监管死角;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辨别真假的能力,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建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在内的农村市场监督网络……

  让农民安心消费

  为净化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村市场秩序,近年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保证农民能安心消费。去年,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实施了“12315”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据统计,去年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9563件,捣毁制假窝点343个,案值1913.91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15.72万元。

  从全省的情况来看,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农村的消费环境在逐渐好转,农民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新郑市辛店镇工商所所长李书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大多数农民学会了“留一手、问一下”,即在购买商品之后将商品包装留一点,化肥、种子包一点,购物凭证留一张;在购买农资和各种消费品之前先向投诉站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李书保还告诉记者,目前辛店镇有些行政村已经建立了“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或者在本村聘请义务调解员,经过培训后承担起为村民调解维权的任务。这些设在村委会、村干部家里甚至小卖部里的投诉站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消费者投诉维权。

  据省工商局统计,今年农民的消费投诉较以往有所下降。但是,在农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然任重道远。

  从根本上来说,保证农民消费安全,改善农民消费环境,决定于农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需要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农业处处长陈保西建议: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让农民敢花钱、放心消费,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制假贩假行为,建立起缜密的农村消费安全防线。同时,广大农村消费者也要摒弃一些传统的消费观念,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没有市场,从而在农村形成一个健康、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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