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湖街道法律援助站成功办理一起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云南籍民工高某在因工受伤后终于拿到了赔偿款5.5万余元,同时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2007年12月,高某在混凝土搅拌作业时,不慎将右手卷进搅拌机内,造成右手开放性多处粉碎性骨折,住院20多天,医疗费1.4万余元。经多次交涉,用人单位只愿意赔偿基本医疗费。高某无奈之下,找到了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获悉后,为切实保证高某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即采取了非诉讼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努力,针对争执焦点,理顺了法律关系,明确了法律依据,要求责任单位依法承担费用,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由用人单位承担高某的医疗费14736元,再一次性补偿后续治疗费及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40530元,同时按照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高某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高某表示,如果不是法律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非诉讼援助方式的高效快捷,帮他在最短时间内争取权益,他可能真的会答应用人单位最初提出的不合理赔偿条件,到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非诉讼法律援助不需通过诉讼程序,具有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其达成的协议又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方便快捷的援助方式正越来越多的运用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弱势群体维权方面将发挥出更大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