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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网上购物首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008-03-14 11:56 作者: 出处: 消费时空
(13日),淘宝网宣布,将于本月底推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三大措施,而且在发生假货纠纷时,举证的义务由卖家承担。

  昨天(13日),淘宝网宣布,将于本月底推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三大措施,而且在发生假货纠纷时,举证的义务由卖家承担。易观国际评价认为,淘宝网此举体现网上零售服务商积极构建网购市场消费者保障体系,与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条例遥相呼应。

  据介绍,除了化妆品和虚拟物品暂不推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外,其余绝大部分商品类目均覆盖。

网上购物首推“7天无理由退换货”

  “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具体规则是,买家使用支付宝购买了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且在买家直接与卖家协商退换货未果的情况下,买家有权按照淘宝网的相关规则在保障商品之功能、外观及相关附件良好无破损的情况下发起“7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如果淘宝网根据相关规则判定买家申请成立,则会赔付给买家。

  此外,“假一赔三”制度也将首先在化妆品类商品推行,不久将推广到淘宝网所有商品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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