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今日出炉,并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华建敏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 外交部
2. 国防部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教育部
5. 科学技术部
6.工业和信息化部
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公安部
9.国家安全部
10.监察部
11.民政部
12.司法部
13.财政部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国土资源部
16.环境保护部
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交通运输部
19.铁道部
20.水利部
21.农业部
22.商务部
23.文化部
24.卫生部
25.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