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给农村土地流转定下了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实际上,在此之前,包括新疆在内的全国各地都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和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部分农户已经依靠政策富起来。
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在十二户西村开工。这是该镇进行农村土地改革、继万亩无公害优质米基地建设之后推出的又一重点农业经济发展项目。
与此同时,乌苏市甘家湖牧场七队十余名种粮大户,正提着现金竞标220亩农田明年的经营权。而这些农田是由牧场七队7家农户流转而来。
来自自治区农业厅农经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30.9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面积的21%。其中,转包面积82.1万亩,转让面积7万亩,互换面积7万亩,出租面积32.7万亩,入股面积0.3万亩,其他形式流转面积1.8万亩。这些土地流转面积主要涉及玛纳斯、沙湾、乌苏、呼图壁、哈密等地。
自治区农业厅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专家姬新会表示,预计到明年,流转率会从21%上升到30%。这对新疆来说是很大的潜力。
“你看,这是我刚起草的关于新疆土地流转意见。”11月4日,在姬新会的政策解读笔记上,记者清楚地看到,他用黑色粗笔一一对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形式做了注解。“要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富裕起来,这才是土地流转的核心所在。”姬新会说。
哈密地委书记郭连山介绍说,截至目前,该地区8万多亩土地流转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土地效用。
他解释说,土地流转是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的变化既是生活上的,也是观念上的,更是工业和信息化的。如果说过去农民是摸着石头过河,如今,十七届三中全会给土地流转定下了基调,也给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杨双铭是玛纳斯县土生土长的农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不过,现在的他已经不再靠种地吃饭,而是当上了一家酱醋厂的老板。“这都是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让我受了益。”11月4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杨双铭告诉记者,他在1998年把土地流转出去后,投资两万元办起了醋酱厂,现在酱醋都卖到了石河子、呼图壁、沙湾等地,年纯收入20多万元。据统计,到去年年底,仅玛纳斯县,就有4000多户农民像杨双铭一样将土地流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