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生活 | 科技 | 行情 | 政策 | 商机 | 种植 | 养殖 | 民俗 | 致富 | 健康 | 图片 | 视频 | 招聘 | 农家乐 | 网址 | 社区
首页 | 新闻 | 生活 | 科技 | 行情 | 政策 | 商机
农信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新疆分站 > 政策频道 > 紧急叫停建设占用耕地跨省域补充
紧急叫停建设占用耕地跨省域补充
2008-07-03 10:33 作者: 出处: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跨省域易地补充,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占补平衡,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统筹协调建设占补耕地规模。

  6月3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跨省域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

  国土资源部强调,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各市(地)、县(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在本市(地)、县(市)内补充耕地;对于在耕地后备资源少的地区,新上占用耕地较多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确实难以补充耕地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在省域内补充耕地,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严格控制在部批准的试点范围内,不得跨市(地)、县(市)设置挂钩项目区,项目区内拆旧复垦的耕地只能用于补充建新占用的耕地。

  通知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省(区、市)要切实落实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补充耕地储备库和台账管理等制度,不得通过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方式实现占补平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要严格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要统筹协调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时,应充分考核当地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补充耕地潜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新闻推荐........................................................
新增农民工工作司引关注
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开的6个新增司局中,农民工工作司是其中之一,但其职能尚未披露。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云南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
·三部委联合公布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今日江南华南雨雪天气将暂停歇
·广东鲜活农产品管理费减半政策延期
·武汉“五个一批”保春节蔬菜供应
·哈市今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将免除学杂费
图片新闻........................................................
  • 10多个城市食用油价格明显上涨
  • 人大开幕 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 天津酸奶猪全程喂养生态乳酸菌
  • 山东今年安排145亿元支农资金
  • 新闻排行........................................................
    主站| 广西| 重庆 | 四川|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新疆 | 江西 | 内蒙古 | 海南 | 浙江| 河北 |上海| 山西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主办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承办
    版权所有 渝ICP证:010003号
    Copyright 2006 www.chinamobil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