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志
7.1 包装上应明确标明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用于包装甘蓝类蔬菜的包装容器如塑料箱、纸箱等应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应大小基本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8.1.2 产品应按同品种、同规格进行包装,同一包装内需摆放整齐紧密。
8.1.3 每批报验的产品其包装规格、单位质量应一致。每件包装的净含量不得超过10kg,误差不超过2%。
8.1.4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质量应一致,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的质量。根据整齐度计算的结果,确定所抽取样品的规格,并检查与包装外所示的规格是否一致。
8.2 运输
运输前应进行预冷。运输过程中适宜的温度为1℃~4℃,相对湿度58%~90%。运输过程中注意防冻、防雨林、防晒、通风散热。
8.3 贮存
8.3.1 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
8.3.2 贮存叶(花)球温度应保持在1℃~4℃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库内堆码应保证气流均匀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