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226-2004
发布时间:2004年1月7日 实施时间:2004年3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生姜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和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生姜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产地环境
生产环境应符合 NY 5010 规定。姜田应选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土层深厚,有机质丰富的中性或微酸性的肥沃壤土。前茬作物为番茄、茄子、辣椒、马铃薯等茄科植物的地块以及偏碱性土壤和黏重的涝洼地不宜作为姜田。姜田轮作周期应两年以上。
4、生产技术
4.1 施肥原则
施肥应符合 NY/T 496 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建议采取测土平衡施肥。无条件的,每667m2施优质有机肥4 000 kg~5 000 kg,氮肥(N)20kg~30kg,磷肥(P205)10kg~15kg,钾肥(K2O)25kg~35kg,硫酸锌lkg~2kg,硼砂lkg。中、低肥力土壤施肥量取高限,高肥力土壤施肥量取低限。
基肥:将有机肥总用量的60%、氮肥(N)的30%、磷肥(P2O5)的90%、钾肥(K20)的60%以及全部微肥做基肥。
种肥:将剩余的有机肥和总量10%的氮肥(N)、磷肥(P2O5)、钾肥(K2O)做种肥,开沟施用。
追肥:于幼苗期追氮肥(N)总量的30%;三杈期追氮肥(N)总量的20%、钾肥(K2O)总量的20%;根茎膨大期追氮肥(N)总量的10%、钾肥(K2O)总量的10%。在姜苗一侧15cm处开沟或穴施,施肥深度达1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