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范围
本规程对谷子无公害生产产地条件、栽培技术和收获技术做了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吉林省中、西部地区无公害谷子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l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无公害谷子是指产地生态环境符合GB3095、GBl5618要求,按特定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限量之内的安全、优质谷子。
4 产地条件
4.1 气象条件
气候条件:无霜期110d以上,有效积温2400℃以上,年降雨量在300mm以上。
4. 2 土壤条件:选用土层深厚,排水良好,有机质含量1%以上,PH值在6.5—8的土壤,避免重、迎茬。
4. 3 环境条件:经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符合GB3095、GBl5618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