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表1逐项进行检验。在解剖显微镜下观察平摊在白瓷板上的鱼体、鳃及内脏中是否有寄生虫。
4.2 酸价的测定
咸鱼可食部分切碎匀浆,称取200g,放入1 000mL的分液漏斗中,加入200mL甲醇和60mL水,摇动混合,再加入氯仿400mL,上下振摇,使之充分混合,在避光室温下放置12h,放出氯仿层,并通过无水硫酸钠柱,以除去残余水分,流人500mL的圆底烧瓶中,在真空旋转蒸发器中,水浴蒸发除去氯仿,留下的油脂,再按 GB 5009.37 规定的方法测定油脂中的酸价。
4.3 无机砷的测定
按 GB/T 5009.11 的规定执行。
4.4 汞的测定
按 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
4.5 铅的测定
按 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
4.6 镉的测定
按 GB/T 5009.15 的规定执行。
4.7 甲醛的测定
按 NY 5172—2002 附录A的规定执行。
4.8 敌敌畏的测定
按 GB/T 5009.20 的规定执行。
4.9 敌百虫的测定
按 SN 0125 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 组批规则
同一鱼种、同一天生产、加工条件基本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