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求
3.1 原辅材料和加工要求
3.1.1 鱼类
原料鱼不得有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的现象,其质量应符合 GB 2733、GB/T 18108 和 GB/T 18109 中的相关规定。
3.1.2 生产条件
符合 GB l4881 中的有关要求。
3.1.3 食盐
咸鱼腌制用盐,应符合 GB 5461 中的规定。
3.1.4 食品添加剂
咸鱼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不得使用甲醛、农药等违禁化学品。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观 体表不发黏、无霉斑、无虫蛀,具咸鱼应有的自然色
泽,无红变、黄变(油烧)现象
肌肉 肌肉纤维清晰,不离骨
气味 具咸鱼特有的香味,无油脂酸败味及异臭味
其他 鳃部和腹腔无寄生虫
3.3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见表2。
表2 安全指标
项 目 指 标 方法检出限
酸价,mg KOH/g脂肪 ≤20
无机砷(以As计),mg/kg ≤0.5
汞(以Hg计),mg/kg ≤0.5
铅(以PL计),mg/kg ≤0.5
镉(以Cd计),mg/kg ≤0.1
甲醛,mg/kg ≤10.0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0.01
敌百虫,mg/kg 不得检出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