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292-2004
发布时间:2004年1月7日 实施时间:2004年3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鲫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异育银鲫(Allogynogenetic crucian carp)、彭泽鲫(Carassius auratus var.)、方正银鲫(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的活鱼和鲜鱼,其他鲫鱼品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SC/T 3015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SC/T 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3019 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C/T 3022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N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
3、要求
3.1 感官要求
3.1.1 活鲫鱼
鱼体健康,游动活泼;鱼体呈鲫鱼固有的形状和体色、有光泽;无口须;鳞片完整无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