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016-2004
发布时间:2004年1月7日 实施时间:2004年3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及水产加工品抽样的定义、抽样准备、样品抽取方法、抽样记录、运输及保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捕捞、养殖、加工、销售环节中对水产及水产加工品进行生产检验、监督检验时的样品的抽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358统计学术语
GB/T 14437 产品质量监督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方案
SC/T 3012 水产品加工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 3358 、GB/T 14437 、SC/T 3012中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产品 fish
淡水或海水中的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类、藻类和其他的水生生物。
3.2 水产加工品 fishery product
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或其他产品。
3.3 监督抽样检验audit sampling
由监督方独立对经过验收被接收的产品总体进行的、决定监督总体是否可通过的抽样检验。
3.4 单位产品 unit Of product
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例如:单位件产品;一对产品;一组产品;一个部件或一定长度、一定面积、一定体积、一定重量的产品。它与采购、销售、生产和装运所规定的单位产品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3.5 样本单位 unit Of sample
从监督总体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样本中的单位产品。
3.6 样本量 samplesize
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
3.7 合格判定数acceptance number
在计数抽样检查中,对接收批的样本允许出现的缺陷数或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合格判定数又称可接受数。
3.8 破坏性检验destructive test
检验过程中会损坏或破坏样品原有性状及性质的检验方式。
4、抽样准备
从水产品或水产加工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提供检验,是保证质量评价或安全检测的质量的关键之一,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准备:
4.1 技术准备、
——确定抽样目的:不同的抽样检验所采用的抽样方法不同,应明确是出厂检验、需方或供需双方的交付验收、仲裁检验及监督检验中的哪种类型的检验;
——熟悉被检查产品的性状、质量安全的状况、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生产地区或生产者的情况,产品标准及验收规则;
——明确确定检验分析的内容:包括检验项目(感官、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检验分析是否有破坏,性;
——选择抽样方法:综合上述情况决定抽样方法、抽样检验水平、质量水平;
——建立抽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4.2 人员准备
——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与抽样产品相关知识和产品标准、已经确定的样品抽取方法及抽样量、抽样及封样时的注意事项、样品运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每个抽样组至少由两人组成,其中至少一人有抽样经验。
4.3 物资准备
4.3.1 工具器材
——根据所抽取样品性质不同,需要准备以下器具:取样器(粉状样品)、温度计(现场测温)、定位仪、卷尺或直尺(测长度)、样品袋、保温箱(冻品或鲜品)、照相机及胶卷(需要时)等;
——应用灭菌容器盛装用于微生物检验的样品。
4.3.2 记录等文件
介绍信、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抽样表(单)、任务书、抽样细则、有关记录表或调查表、封条、文件夹、纸笔文具,以及交通图、抽样方位图(养殖区域)等。
5、样品的抽取方法
5.1 样本基本要求
a)活体的样本应选择能代表整批产品群体水平的生物体,不能特意选择特殊的生物体(如畸形、有病的)作为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