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了解到,2007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共收到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的投诉215件,受理150件,处理完毕146件,办结率97%,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7.04万元,为历年来挽回损失最高的一年。
收获机械投诉成焦点
从2007年投诉的特点看:一是联合收割机质量投诉大幅度上升,拖拉机质量投诉略有增加。2007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收到的215件投诉中联合收割机投诉122件,占总量的57%,在122件联合收割机投诉中,水稻收割机65件,其中半喂入收割机32件;玉米收获机16件;为收割机配套的柴油机投诉11件。联合收割机投诉大幅度增加说明收割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应充分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问题。近几年来,大中型拖拉机尤其是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投诉越来越多,呈逐年上升趋势。大中型拖拉机价格较高,问题出现后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较大。如黑龙江省宝清县853农场几个农民买了4台904型拖拉机,使用中发动机缺水,水从水箱溢水管中不断流出。经销商为用户更换了发动机机体、缸盖、四配套、缸垫(有的换了7个缸垫)、水箱,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最后,厂方改进了水箱(在水箱中增加了一块隔板),为用户更换了改进后的发动机,但是,农民的损失已无法挽回。
二是集体投诉事件呈上升趋势。2007年3人以上的集体投诉事件共有25件,比2006年的17件上升了47%。农民集体投诉反映的多是同一农机产品的同一种质量问题,主要原因:产品设计、制造中存在不足;售后服务不到位;产品不适应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的需要。这些质量问题不是一次发生而是多次发生、反复修理无法解决。农忙期间发生这样的事件给农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农民的抱怨又造成企业产品市场信誉的缺失,给供需双方均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每年集体投诉的事件不断增加,说明在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大好形势下,农机产品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希望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三是企业尊重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赔偿农民损失逐步得到认可和解决。2007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通过处理投诉,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7.04万元,为历年来最高。关于赔偿经济损失问题,生产企业的意见不统一。产品发生故障,企业同意修理,甚至退机换机,但是一般不同意经济赔偿。企业认为,“三包”规定中没有赔偿条款怎么赔法?中消协农机投诉站专门就此问题进行过培训,“三包”规定中虽然未规定损失的赔偿,但《产品质量法》中却有赔偿条款的规定。如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多次修理未能解决确实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该赔偿一定的费用,赔偿多少应双方协商解决。经多次培训学习后,现在有不少企业已逐步认可这个问题,并且在处理投诉中对农民实施补偿。
四是强化协调配合,提高了投诉案件调解效率。中消协农机投诉站在处理农民投诉时,为了更快解决问题,及时与生产企业所在省农机投诉站联系,了解企业及产品质量情况,必要时还请省站一起参与调解工作,这样加快了解决投诉的速度,农民非常满意,同时各省也了解了产品发生问题的状况和原因,加强了各兄弟省站之间投诉工作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