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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改革开放30年农村改革经历三大阶段
2008-07-04 09:55 作者: 佚名 出处: 中国改革杂志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6月30日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表示,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农村改革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陈锡文说,第一个阶段,最初是在农村内部,改革过去人民公社的经营体制,标志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让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按照市场的需求去发展生产,去选择自己愿意干的职业,这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阶段大概是在改革最初的六、七年时间,大概到80年代中后期,之后进入的第二阶段。

  第二个阶段,主要是在农产品的供给丰富之后,不需要像以前实行计划收购和销售,这个阶段主要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它的标志是在寻求、培育市场机制。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基础性的作用。

  第三个阶段,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到世纪之交,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性就是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那次代表大会上,当时江泽民总书记有重要的讲话,他讲在城乡经济发展方面要提出重要的方略,就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这个方略之后,就使农村的改革和城市紧密地融合起来。

  陈锡文说,大体上来看,这三种阶段,在时间的进程上各有长短,但是都解决了每一个时段应该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现在这个阶段的改革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关键阶段,就是要根本上去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关系,建立新的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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