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大力提高嘎查村干部待遇,实施了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使嘎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激发。
实行三项补贴,做到在职干部“劳有所酬”。全旗实行了在职嘎查村干部“职务补贴+社保补贴+绩效补贴”的政策。现全旗实现“一肩挑”的嘎查村支部书记、主任每年领取职务补贴6000元,未实现“一肩挑”的嘎查村支部书记、主任每年领取职务补贴4800元。统一为63名在职嘎查村书记、主任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每年度参保费用由旗财政、苏木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和个人按4:2:1:3的比例负担,今年旗、镇两级为每位嘎查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1800多元。此外,每年年终还要对嘎查村干部进行工作实绩考评,按照考评情况,给予实绩优秀的嘎查村干部500-1000元的工作绩效补贴。
推行社保制度,实现退职干部“老有所养”。实行了退职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对每位退职嘎查村干部给予8000-100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两年来,全旗先后拿出近100万元,补贴110位退职嘎查村“两委”主要领导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全旗对52位因年龄较大不愿参加社保和一次性交不起养老保险金的退职嘎查村干部,给予每人每年1500-2000元的退职干部补贴。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村级组织“干有动力”。全旗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每个嘎查村转移支付资金由2万元增加到4万元。为保证“开源节流”,大力实施了“村财镇管”,对嘎查村的各项财务开支进行实报实销,有效减少了非生产性开支,把钱用在了“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