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价,mg/kg ≤1.0
过氧化值,meq/kg ≤10
羰基价,meq/kg ≤12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 ≤15
砷,mg/kg ≤0.08
汞,mg/kg ≤0.05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
苯并(a)芘,mg/kg ≤5
马拉硫磷,mg/kg 不得检出
乐果,mg/kg 不得检出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杀螟硫磷,mg/kg 不得检出
倍硫磷,mg/kg 不得检出
注:其他农药施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gb 8321、gb 4285及相关标准规定。
5 检验方法
特征、感官、理化要求的检验方法,按gb 5525~5538及gb/t 5009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不合格分类
样品中的特征、感官、理化要求中各项目若不符合指标要求应记作不合格。不合格分类
如下:
a)a类不合格:折光指数、密度、气味、滋味、透明度、酸价、含皂量、浸出油溶剂残
留量、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羰基价、汞、砷、杀螟硫磷、倍硫磷、敌敌畏、乐果;
b)b类不合格: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杂质、加热试验、过氧化值。
6.2 交收检验
6.2.1 批次
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经包装后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例行
检测,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6.2.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桶,用抽样管从每桶中分别抽取相同数量的油样,注入样品容器内,经充分摇动,混合均匀后,分出不少于3kg,作为该批产品的样品。抽检样品的数量
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表3 大桶装大豆油的抽样数量
数量,桶 样本重量,kg 抽样,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