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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大米标准
2007-10-08 09:17 作者: 佚名 出处: 农业标准信息库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米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米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大米的生产和流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0-1999 稻谷

gb 1354-1986 大米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丁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1996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6-199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9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1985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 5494-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6-19b5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2-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551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质测定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4929.8-1994 大米中杀虫双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14929.9-1994 稻谷中三环残留量测定方法

ny 20-1986 优质食用稻米(ny 122-1986)

nyt 83-1988 质测定方法(ny 147-1988)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nyt 391-2000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nyt 391-20003.3

3.3 出糙率 brown rice recovery

gb 1350-19993.6

3.4 整精米milled rice

gb 1350-19993.7

3.5 整精米率 head yield

gb 1350-19993.8

3.6 加工精度 processing degrees of rice

gb 1354-19863.1

3.7 直链淀粉含量 amylose content

精米中直链淀粉的含量百分比率。

3.8 碱消值 alkali spreading value

精米在1.7%氢氧化钾溶液中,30浸泡23h米粒的解析程度。

3.9 胶稠度 gel consistency

糊化后米胶的软硬程度,用碱液中4.4%冷米胶在试管中的延伸长度(mm)表示。

3.10 蛋白质含量 protein content

糙米中粗蛋白质含量的百分率。

3.11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s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11.1 未熟粒

gb 1350-19993.9.1

3.11.2 虫蚀粒

gb 1350-19993.9.2

3.11.3 病斑粒

gb 1350-19993.9.3

3.11.4 生芽粒

gb 1350-19993.9.4

3.11.5 霉变粒

gb 1350-19993.9.5

3.12 杂质 foreign matter

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12.1 筛下物

gb 1350-19993.11.1

3.12.2 无机杂质

gb 1350-19993.11.2

9.12.3 有机杂质

gb 1350-19993.11.3

3.13 碎米 brokens

3.13.1 大碎米

gb 1354-19863.5.1

3.13.2 小碎米

gb 1354-19863.5.2

3.14 黄粒米 yellow-coloured rice

gb 1350-19993.12

3.15 色泽和气味 colourodour

gb 1350-19993.13

 

4 分类

根据稻谷的品质分类方法,分为以下三类:

4.1 籼米:用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按其粒质和籼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

4.1.1 早籼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4.1.2 晚籼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4.2 粳米:用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按其粒质和粳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

4.2.1 早粳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4.2.2 晚粳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4.3 糯米:用糯性稻谷制成的米。按其粒形分为以下两种:

4.3.1 糯米:用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的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粘性大。

4.3.2 糯米:用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的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粘性大。

4.4 分类大米中混有其他类大米的总限度≤5.0%

 

5 要求

5.1 原料和产地的要求

5.1.1 产地环境要求:绿色食品大米的产地,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5.1.2 原料要求:必须是按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生产的稻谷。

5.2 稻谷的碾米品质指标(见表1)

1 稻谷的碾米品质指标

糙米率 精米率 整精米率

籼稻、籼糯 81 72 59 ny 20-1986

粳稻、粳糯 83 74 65 3.3.1一级  

5.3 外观品质指标(见表2

2 外观品质指标

透明度和色泽 半透明有光泽 半透明有光泽 乳白有光泽 乳白有光泽 ny

籽粒长度,mm 6.5-7.5 5.0-5.5 6.5-7.5 5.5-5.5 20-1986

粒形(长宽比) 3.0 1.5-2.0 3.0 1.5-2.0 3.3.2一级

5.4 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见表3

3 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直链淀粉,% 17-22 14-18 0 ny 20-1986

胶稠度,mm 60 70 100 3.3.3一级

碱消值,级 4 6 6

蛋白质,% 8 7 7 ny 20-1986

3.3.5.1一级

5.5 加工质量指标(见表4

早籼米和糯米 晚籼米 早粳米和糯米 晚粳米

加工精度

不完善粒,% 3.0 3.0 3.0 3.0

最大限 总量,% 0.25 0.25 0.25 0.25

度杂质 糠粉,% 0.15 0.15 0.15 0.15

矿物质,% 0.02 0.02 0.02 0.02

带壳粒,粒/kg 20 20 20 10

稻谷粒,粒/kg 8 8 8 4

碎米% 总量 35.0 30.0 30.0 15.0

小碎米 2.5 2.0 2.0 1.5

水分% 其他地区 14.0 14.5 14.5 15.5

六省区 14.0 14.0 14.0 14.5

黄米,% 1 1 1 1

注:湖北、河南、陕西三省晚籼米水分标准≤14.0%。六省区指四川、贵州、云南、福建、广东、广西。

5.6 卫生要求(见表5

5 大米的卫生要求

磷化物(以ph3计) 不得检出

氰化物(以hcn计) 不得检出

氯化苦 不得检出

二硫化碳(以cs2 不得检出

敌敌畏 0.05

乐果 0.02

马拉硫磷 1.5

对硫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硫磷 1.0

倍硫磷 不得检出

六六六 0.05

滴滴涕 0.05

黄曲霉毒素b1 5.0

砷(以as计) 0.4

汞(以g计) 0.01

铅(以pb计) 0.2

镉(以cd计) 0.10

氟(以f计) 1.0

杀虫双 0.1

三环 1.0

注:其他农药使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的碾米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和营养品质、加工质量及卫生指标各项目试验方法为:

6.1 糙米率、精米率、整精米率、直链淀粉、胶稠度、碱消值nyt 83规定执行。

6.2 色泽按gbt 5492规定执行。

6.3 透明度、籽粒长度、粒形按ny 20规定执行。

6.4 蛋白质按gbt 5511规定执行。

6.5 加工精度按gbt 5502规定执行。

6.6 完善粒按gbt 5494规定执行。

6.7 最大限度杂质按gb 1354有关规定执行。

6.8 碎米按gbt 5503规定执行。

6.9 水分按gbt 5497规定执行。

6.10 互混粒按gbt 5493规定执行。

6.11 黄米率按gbt 5496规定执行。

6.12 磷化物、氰化物、氯化苦、二硫化碳按gbt 5009.36有关规定执行。

6.13 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杀硫磷、硫磷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6.14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执行。

6.15 黄曲霉毒素b1gbt 5009.22有关规定执行。

6.16 砷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6.17 汞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6.18 铅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6.19 镉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6.20 氟按gbt 5009.18规定执行。

6.21 杀虫双按gbt 14929.8规定执行。

6.22 三环gbt 14929.9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播种期、同一品种收获的稻米,经加工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同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交收检验,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7.2 抽样方法

gb 5491规定执行。

7.3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碾米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和营养品质、加工质量的全部项目。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着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5 判定规则

7.5.1 受检样品的加工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必须全部合格;其他指标允许有一项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5.2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7.2规定重新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8 标志和标签

8.1 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8.2 标签

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9.1.1 包装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储运图示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9.1.2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包装材料应坚固、清洁、干燥、无任何昆虫传播、真菌污染及不良气味。

9.1.3 包装要求

包装容器封口严密,不得破损、泄漏。

9.2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9.3 贮存

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处贮存。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虫害及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备注:

为判定绿色食品大米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佳木斯)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南云、杜欣谊、王志国、杨旭、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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