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城市化在今后几十年内都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过的一道“坎”。
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乡和谐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新型的城乡关系中如果只讲本地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其实是回避了重大的社会矛盾。尤其在一些发达地区这是一个必须要扭转的观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了内需不足的严重制约,并且内需不足已经成为出口比重过大的一个原因。多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最终消费的比重不断下降,这是内需不足的一个最重要证据。2006年我国的最终消费率已经只有49.9%,成为1978年以来的最低点。
造成内需不足的首要原因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已经达到3.28∶1,1997年是2.47∶1。1978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是扩大几年,缩小几年,但1998年以后是持续扩大,几乎一直没有缩小。目前农民的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只占42.4%,而工资性收入已经占到38.3%。兼业已经成为大部分农村农民的就业形式,许多地方的农村中,能出去的劳动力都出去了。所以农民工的处境如何,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靠农产品涨价是不行的。从长远看,一方面是使相当大一批农民工能够在城市安家,就是要减少农民;另一方面是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户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就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这两条措施并用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的保证。
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国居民普遍有四大隐忧: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和住房。实际上我国居民只是普遍解决了衣食不愁的问题,要普遍实现小康社会,还必须解决这四大问题。若这四个问题解决不好,老百姓有钱也不敢花。
当然,不能说农民工是造成需求不足的全部原因,但确实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将农民工纳入政府服务对象
现在大部分城市并没有把农民工纳入自己的服务对象。要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必须首先端正政府的指导思想,把农民工视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口,将农民工纳入政府的服务对象。
■改变GDP的统计方法。在人均GDP的计算中要按常住人口计算,而不能只按本地居民人口计算。并且按常住人口来公布统计公报。这种统计制度的改变会从根本上扭转政府及本地居民的意识,使各方面都充分认识农民工及外来人口的作用。
■建立专门的综合管理部门,分管农民工工作。不设常设机构的地方,应建立定期的政府办公会制度,专门讨论农民工问题。农民工管理部门不能设在政法口,因为对农民工主要的不是限制和管理,而是服务。
■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中,必须考虑农民工这一巨大的人口因素,要为他们的就业、居住、生活在城市发展规划中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