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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消费“五不要”“一提倡”
2008-05-17 10:23 作者: 出处: 新华网
为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听信虚假宣传,不要忽视消费场所安全隐患;不要信谣、传谣;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不要购买过期和仿冒名牌食品;提倡主动维权。

  新华网成都5月16日电(记者黄毅)为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抗震救灾消费“五不要”“一提倡”。

  一是不要听信虚假宣传。在抗震救灾期间,有的不法商家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打出一些虚假广告宣传,如“救灾大酬宾”“X商品紧缺”等,消费者要谨防价格欺诈,抵制哄抬物价。

  二是不要忽视消费场所安全隐患。一些消费场所可能会因地震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拥挤,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是不要信谣、传谣。在抗震救灾期间,一些居心不良的不法分子造谣、传谣,也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信谣。广大消费者不要听信和传播所谓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等,要相信党和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

  四是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广大消费者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

  五是不要购买过期和仿冒名牌食品。过期和仿冒名牌食品可能有严重的安全隐患,食用后会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是提倡主动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一旦发现强迫交易、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情况,应分别向消委会和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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