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活、交通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 法》(试行),规定到江西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合格后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内,将享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生活、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与服务单位在职人员一样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权力,参加服务单位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同时,在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因意外伤害而住院医疗等情况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服务单位和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假如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可根据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批准,可暂停服务。
如在6个月内治疗痊愈的(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经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批准,可返回服务岗位。在6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经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批准,应当终止服务。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将对其补偿两个月的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