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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保险立法 避免“因灾致贫”
2008-03-27 17:05 作者: 佚名 出处: 互联网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灾害性天气急剧增加。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仁洲呼吁,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化解自然灾害损失,避免“因灾致贫”。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李亚彪)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仁洲呼吁,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化解自然灾害损失,避免“因灾致贫”。

  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灾害性天气急剧增加。王仁洲代表说,从宁波的实际来看,去年遭遇低温、干旱、高温、台风、雪冻等7种不正常天气,其中夏季40℃以上高温和秋季超强的晚台风及冬季大雪低温对农作物及畜牧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据了解,宁波从2006年开始在慈溪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7年试点品种从水稻、生猪、大棚蔬菜等3个增加到9个。王仁洲代表说,在工作实践中主要遇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问题;二是缺乏法律依据,致使以险养险业务很难推进;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者利益关系的合理调节和分配,如何做到政府能承受、保险公司愿意经营、农民参保有积极性,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

  王仁洲代表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快立法进程,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和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本质,以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为主要保险责任,以补偿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要与其他有关保险业务相结合,将县及县以下财政拨款的国有资产相关保险、政府投资(包括财政融资等)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各类保险业务作为以险养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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