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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化肥生产企业不得自行调整价格
2008-01-24 09:33 作者: 出处: 北京商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22日说,近期化肥价格政策保持不变: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做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合理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22日说,近期化肥价格政策保持不变: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做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合理价格。

  这位负责人在北京召开的“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上说,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化肥出厂价格,要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管理。

  国家将继续向有关化肥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电力、天然气等。

  为保证春耕期间化肥生产供应,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发展改革委22日联合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召开“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产量占全国总产一半的30多家大中型氮肥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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