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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条措施保障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
2008-04-16 16:18 作者: 席艳燕 出处: 甘肃经济日报  

  为确保甘肃省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甘肃省商务厅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制定出台了“加强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十条措施”,在严密监管的同时,扶持优秀企业和优良产品,共同促进甘肃省农产品食品出口。

  一是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强化责任意识,把农产品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共同维护出口农产品食品的国际形象。

  二是通过双方网站及时发布出口农产品食品生产安全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服务,增强政策引导。

  三是加快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企业不同的优惠、便利或严管措施,引导和规范进出口企业。

  四是要求企业加强产品溯源管理,尽快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派专家参予甘肃省商务厅组织的体系项目验收评审工作。

  五是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鼓励支持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

  六是对于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业绩突出的农产品食品出口企业,省商务厅将在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等建设项目上给以优先支持。

  七是要求企业建立和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将被取消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八是对发生逃避检验检疫监管行为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企业,省商务厅将暂停受理其有关进出口业务和资金扶持项目的申请。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禁止其外贸经营活动。

  九是尽快建立和健全投入品质量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对违规使用农兽药的生产企业将严肃处理,坚决取消其备案或许可资格。

  十是要求出口农产品食品企业要结合本厂实际,补充制定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提高对产品的保护意识和水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给予咨询指导,省商务厅也将在扶持项目中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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