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寒气逼人,但在这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旗的查干珠日和嘎查,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的日子越来越有奔头。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话听着很贴心!”村民们说。
记者了解到,这个区域性贫困突出的革命老区,近年来,在农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背景下,尝试围绕土地等生产要素有偿流转进行创新,扶贫工作出现了可喜变化。

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料图
放开“一个权利”,享受“五个待遇”
作为较早实行土地经营权自愿、有偿流转的地区,记者在胡尔勒镇采访时频繁听到两个说法:“一个权利”和“五个待遇”。
44岁的五月是查干珠日和嘎查一家贫困户的女主人,在政府牵线之下,前年她与当地农业大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不变;大户每年每亩地补给五月家100公斤玉米;每年每5亩地补给五月一车秸秆;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大户应优先雇用贫困户;国家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由贫困户享受。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大户之后,五月享受了以上“一个权利”和“五个待遇”。
据五月介绍,之前她和丈夫种庄稼,30多亩旱地一年只能落下2000多元。转租给大户后,“地不用守了,平常去打打工,一年挣八九千元,农忙时我帮大户干活,每月也有1500多元,加上大户补的1000多公斤玉米,划算多了。”
在兴安盟突泉县等地的一些村和嘎查,也有不少人像五月这样尝到了甜头。五月表示,今年她还要续签合同。
据兴安盟副盟长杨秉谦介绍,当地很多农牧民常年在外打工,加上缺乏大型机械、生产技术,种地收入普遍较低。“土地流转后,大量劳动力解放出来,还调动了大户的积极性,粮食、打工收入比较可观,目前看能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