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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禁期间:泸州渔民无渔事
2008-03-27 09:53 作者: 佚名 出处: 农民日报

  本报讯 (周松柏)城区的一些渔民纷纷开起了鱼馆,摆起了地摊,搞好家政服务;乡下的渔民则充分发挥捕鱼技术特长,在歇业期间,为养鱼专业户捕鱼,纳溪大渡镇的一些渔民还通过栽树、运煤、帮工挣钱,为自己生活增加了新的来源……这是泸州市加强春季禁渔工作力度,保护天然渔业资源的结果。

春禁期间:泸州渔民无渔事

  泸州位于川南,境内有长江、沱江、赤水河等重要江河流。自2月1日春季禁渔以来,该市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沿江(河)两岸、村头、码头、船头、水产市场和经营水产的餐馆饭店,广泛宣传春季禁渔的重要意义和规定,形成全社会支持和配合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各级干部及沿江渔民、群众对春禁工作的认识,使其做“春禁”工作的“明白人”,天然渔业资源的保护者。“春禁”前夕,市水利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了打击违反禁渔行为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要求全体渔政人员每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渔船实行集中停靠,证件上缴管理。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渔民,帮助转产、转业,开餐馆、搞养殖或外出打工。部分县、区还落实了禁渔期间专业渔民的生活补助,通过低保、实物救济等方式解决春季禁渔期间渔民的生活困难。针对辖区内江河多,水域岸线长,无规范的码头等实际,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措施,明确禁渔重点。禁渔期间,市水利、公安、工商等部门还和乡镇密切配合,开展联合巡查、协同执法,形成春季禁渔工作强大合力,加大对违反《渔业法》和春季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使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至目前,全市向渔民发放和张贴禁渔通告8000余张,制作禁渔标语300幅;出动执法车、船(艇)计45次,集中组织检查市场、餐饮点3次,积极对各天然水域进行巡回检查,并严厉查处个别违法行为,有力地保护了天然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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