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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今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将免除学杂费
2008-02-03 11:05 作者: 出处: 哈尔滨日报
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后,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除学杂费。

  2日,记者从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去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哈市的财政支出将重点锁定在社保、教育和医疗等民生工程。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后,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除学杂费。同时,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按照有关规定提高补贴标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市全口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1.3%,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9.1%。

  今年,哈尔滨市将在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投入,着力改善民生。根据计划,哈尔滨市将在全市8区10县(市)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对参保农民的补助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高;并将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同时,进一步扩大农村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以及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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