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回收来的药品主要有三个去向:
第一,卖给药店。这些药贩子一般都有固定的下家,他们把回收来的没有过期的药品卖给某个药店,按原价打七八扣,从中获取较为丰厚的利润。同时,能够一下子出售,又比较安全。不过,他们选择的往往是规模较小的偏远地区的药店。
第二,卖到农村或经济落后地区。现在在农村及经济落后地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人们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生病后,一般都向药贩子购买便宜药。当然,这些药都是过期药。药贩子往往把搞来的过期药和无批号药贴上新标签后再卖出去。不过,也有些药贩子嫌麻烦,不换标签,原样出售。这是因为农民根本不懂用药常识,不知道或者看不懂药品使用说明。
第三,卖给黑诊所。这些黑诊所没有行医执照,行医者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学习,他们服务的对象基本上是进城打工者。民工难以承受昂贵的医药费,因此黑诊所成了他们就医的场所。而黑诊所往往与药贩子臭气相投,用过期的药品糊弄民工。
“二手药”危害不亚于阜阳奶粉事件
很多人认为,使用过期的药品没有多大问题,只是疗效稍微降低而已,加大剂量同样可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其实不然。回收药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有关医学专家指出,汹涌的药品回收暗流对百姓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如不及时遏制,极有可能构成公共卫生事故的巨大隐患,药品过期后除了会降低疗效外,有的化学药品还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毒性。这样的药不仅不能治病,还会导致毒素在体内聚集,最终导致病变或出现中毒现象。而过期的针剂给人注射就更危险了。即使药品外观没有发生变化,但只要过期了就不能再使用,人们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而精神类药物,须凭医生处方购买。这类药物也是限量的,处方必须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和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城乡集贸市场禁止销售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一位医学教授告诉记者:“在某种意义上,过期药和无批号药比阜阳劣质奶粉的危害更直接更严重,如果成批量的过期药和无生产批号的药品集中流入某地,服用该药的患者极有可能出现集体中毒或死亡事件。由于药品流入地多为外地县市、偏远农村等,当地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缺乏医疗人才和检测设备,对突然发生的医疗卫生事件反应迟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打击“二手药”不能手软
目前,回收药品的药贩子有的明火执仗,有的暗渡陈仓。在街上吆喝回收药品的一般都是“生意”不大者,“生意”做得比较大的一般都不露面,他们通过张贴所谓的广告或者提供手机号码,由手下雇用小工出面。
但是,从目前状况看,光靠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等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政府部门稽查量大面广,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药贩子,很难实施有效的打击。要使药贩子没有市场,不能仅靠执法者,作为消费者,绝不能贪图蝇头小利把药卖给药贩子,这种做法极有可能酿成大祸。
居民家里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医药知识,让市民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药品,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如今在大医院和大药店的过期失效药品有回收渠道,而在百姓家中的过期药品也不是个小数字。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在社区服务站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集中回收过期失效药、效期不清的药以及变质药。
有利用价值的药还可以合理利用,比如做兽药用、花草用等;没有利用价值的也该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
从药品供应方来说,医生不开大处方,药厂多生产小包装,也是不可忽视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