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国家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一、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确定试点目标,制定基本政策。按照国家的部署,我们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先后选择了两批共16个县(市)开展试点。以后每年逐步扩大试点,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统筹,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不低于10元,省、市、县财政按参加人数每人补助10元(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按3:2:5的比例分担),中央财政按参合人数再每人补助10元。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内部都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试点县政府都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政府调剂解决。目前,16个试点县(市)的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基本配备到位,根据县的大小,4—12人不等。
3、开展基线调查,合理设计方案。省卫生厅、财政厅和农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方案》,对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与管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原则与程序、医疗服务的监督与管理、各县启动试点的方法与步骤等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各试点县(市)在省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了“基线调查”,在数据分析和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县(市)的实施方案。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了医药费用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有的县还对参合者的慢性病长期门诊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给予适当报销。
4、深入宣传发动,筹集合作医疗资金。试点县都成立了经办机构,召开了启动大会。有的县启动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行政村两委等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参加。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民自愿交纳参合资金。今年,16个县614万农民参合,共筹集农民参合资金近6300万元。与此同时,16个试点县以及其所在的12个市政府财政都按照省政府要求的配套比例,及时安排了配套资金近4300万元。
5、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筹资补偿办法。望江县积极创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签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议书》,从涉农直补资金中统一代征2006年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资金。岳西、东至、当涂采取“涉农资金存折”或“邮政活期存折”发放参合农民补偿金,实现了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帐,资金封闭运行,有效防范补偿金被挪用、克扣、挤占等潜在风险,参合农民放心。
6、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受益。一些资金节余较多的试点县(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合理确定补偿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优化试点方案,扩大了参合农民补偿受益面;一些县对上年度未享受住院补偿的参合农户,选择一名家庭成员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1-5月份,按前5个月数据推算,第一批10试点县住院补偿受益面由去年的2.6%上升到今年3.12%。在抵御大病风险的同时,提高了补偿受益面。受到参合农民的普遍欢迎。
7、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基金安全。各试点县(市)都加强了资金的安全管理,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收支分离。各县都完善和规范了合作医疗补偿公示制度,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有的县充分发挥合作医疗监督组织的作用,对合作医疗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深入农户家中,广泛听取参合农民意见;宁国、歙县等对2003-2004年度基金筹、管、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8、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保证合理收费。各地都探索了一些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的措施。天长市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审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经费挂钩。铜陵、凤阳两县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宁国市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补偿案例进行复审,对医疗收费、合理用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9、试点初步成功,群众广泛拥护。截止2004年底,第一批10个试点县365万人参合,补偿总额9316万元,有75万参合农民或多或少得到了实惠。有的享受了免费体检,有的报销了门诊费用,有的慢病患者得到补偿,有的住院分娩者得到定额补助,更重要的是,有9.5万余人的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按比例得到了报销,实际报销的比例达到住院医药总费用的25.5%,特别是有3000多名的医药费用在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得到高额补偿,有效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我们调研所到地区,大多数群众是拥护合作医疗的。2003年第一批10个试点县参合率75.66%,而今年16个试点县,参合率平均达到了81.34%,明显上升。而且据基层干部反映,今年的筹资难度比去年小,筹资时间缩短,有些群众基本上是自觉缴费。第二批6个试点县,在借鉴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点就比较规范,运行情况较好。今年第一季度,已经有6675名住院病人得到了医药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