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生活 | 科技 | 行情 | 政策 | 商机 | 种植 | 养殖 | 民俗 | 致富 | 健康 | 图片 | 视频 | 招聘 | 农家乐 | 网址 | 社区
首页 | 新闻 | 生活 | 科技 | 行情 | 政策 | 商机
农信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分站 > 政策频道 > 住房安置标准提至人均30m2
住房安置标准提至人均30m2
2008-05-07 08:26 作者: 佚名 出处: 重庆商报  

  我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市国土房管局昨日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标准上提高25%,同时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主城土地补偿费分3个档次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标准为每亩1.6万元,二类地区为1.5万元,三类地区为1.4万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万元。

  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结构住房补偿标准提高25%

  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也有调整: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标准上提高25%,并新增钢混结构类住房的补偿标准;提高住房安置标准,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与被征土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

  新政策也明确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方式。

  被征地农转非养老险全覆盖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新政策将确保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若统筹的土地补偿费80%部分加上个人缴纳的50%之和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将由征地单位全额补足。

  新政策对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也进行了调整,适当上调了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和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延伸新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取方式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共2页。 1 2 :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新闻推荐........................................................
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需要生产性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云南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
·三部委联合公布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今日江南华南雨雪天气将暂停歇
·广东鲜活农产品管理费减半政策延期
·武汉“五个一批”保春节蔬菜供应
·哈市今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将免除学杂费
图片新闻........................................................
  • 物价飞涨 津巴布韦男子抱现金购物
  • 10多个城市食用油价格明显上涨
  • 天津酸奶猪全程喂养生态乳酸菌
  • 山东今年安排145亿元支农资金
  • 新闻排行........................................................
    主站| 广西| 重庆 | 四川|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新疆 | 江西 | 内蒙古 | 海南 | 浙江| 河北 |上海| 山西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主办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承办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571号
    Copyright 2006 www.chinamobil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