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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未贴交强险标志罚200扣1分
2008-05-07 08:25 作者: 出处: 重庆商报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市民举报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违法行为。车窗未贴交强险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伪造变造牌证可罚2000元

  从即日起,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法由交管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贴交强险标志将扣分

  “车窗上未张贴相应标志的此次将受严查。”交警总队法制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行动特别加强了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检查力度。

  按规定,机动车前挡玻璃上应张贴交强险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行动中一旦查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交警部门可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扣1分的处罚。对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也将罚款200元。

  后车厢加尾翼将予以拆除

  据悉,行动中交警部门还将对非法拼装、改装的车辆进行检查,包括目前非常普遍的轿车在后车厢加装尾翼或在车顶加装大灯的,都属于违法改装,被纳入拆除的范围。同时,交警总队鼓励群众拨打举报电话6259988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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