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绥棱县阁山乡长青村的单玉文夫妇搞起了特色养殖——斯里兰卡蓝孔雀。目前,孔雀已由最初的16只繁育到现在的200多只。
野猪肉、大雁肉、鸵鸟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食不厌野”,追求口味的新奇特,丰富餐桌。于是就催生了专门经营野生动物的产业。由于缺少监管规范,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家养野味走上百姓餐桌
“上周买了点野猪肉,汆丸子味道很鲜,家里都说好,这回再买点鸵鸟肉回家尝尝,反正价钱也比猪肉贵不多少!”日前,在哈尔滨市道里菜市场,主妇王女士一边挑选鸵鸟肉,一边对记者说。
专门经营野味的杜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野味的价格比较贵,野味卖的最好的时候都是在春节前,买野味一般都是送礼用,要不就是饭店采购。最近几年,随着养殖户多了,家养野味的价格也不那么贵了,像野猪肉和家猪肉的价格已经差别不大。从去年开始,除了饭店和送礼用的,普通市民买野味的开始增多。杜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市民还不太会做野味,他是一边卖一边教。
“其实除了尝鲜外,很多野味有滋补的功效,中老年人买的最多,像我这里卖的最好的就是鹿角、鹿茸、鹿心,以前一周送一次货就够卖,现在两三天就得给我送一次货。”另一家经营野味的侯女士说。
3月16日,正逢周末,记者在哈尔滨市几个大超市的家养野味专柜前,都看到了驻足准备购买的顾客。而一些饭店也把林蛙、鹿肉等野味作为招牌菜推出,售价不菲,却不乏食客。
2、真假难辨,缺少诚信品牌
不过,对这些特色食品,也有许多消费者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也觉得野味是不错,想买,却有些不放心。”市民苏女士说。在哈尔滨经营野味的一些地方,所有的专柜都采用冰箱冷冻的方式销售,而从切的形状和肉的色泽来看,一般人很难从外观上看出野猪肉和家猪肉有什么区别。苏女士不久前曾买过两公斤野猪肉,但吃过后,丈夫和儿子都认为和普通猪肉没区别,所以她怀疑商家使用了“掉包计”,拿家猪肉当野猪肉卖给了她。而事实上,一些饭店用家猪肉冒充野猪肉、用羊肉冒充鹿肉、用鹅肉冒充鸵鸟肉的野味宴被工商部门查处的事例也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