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地来北京的农民工,07年元旦期间,我与老乡去华强北一家烤鸭店就餐。我们点了一只精制烤鸭,又要了些饮料。这时一位小姐提醒我们说:“来一份清淡点的蔬菜吧,吃完烤鸭后需要爽爽口的。”我打心眼儿里感谢小姐考虑得如此周到,就问:“你们这里有什么味道比较好的蔬菜?”“炒青菜味道不错的,10块钱一盘。”“好吧,来一份。”听着舒缓的音乐,品尝着特色烤鸭,感觉很美。可结账时小姐报出的费用着实让我吓了一跳。原来说好10元钱一盘的青菜,在账单上变成了66元。我笑着对小姐说:“您弄错了吧?这青菜是10块钱一盘的,怎么变成66块钱了。”
“没错,这炒青菜里放了干贝丝!”我方才想起今天吃的炒青菜味道确实不错。但转而一想,不对呀,怎么不征求客人同意呢?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涌遍全身。但我还是用平缓的语气说:“我点的是10块钱的炒青菜,您上这种价格的炒青菜,应该事先征求我的意见?”
“你点的就是这个菜啊!我们这里没有10块钱的炒青菜。”这小姐竟出尔反尔,我的火一下子冒了上来:“你亲口告诉我一盘炒青菜10块钱的,怎么不承认了?这个账我不能付!”
这时,周围用餐的客人纷纷停箸听我们争执,自知理亏的小姐说:“我们到服务台谈吧,你这样会影响客人就餐的。”我说:“影响客人就餐是由于你们欺诈客人引起的,责任只能由你们自己承担。”
后来,该店餐饮部一位经理出来了,听了我的陈述后,不认为他们的小姐有欺诈行为,但表明这盘炒青菜可以按对折价收费。我当即予以拒绝,提出如果那位小姐向我赔礼道歉,我可以按66元价格付钱,否则,只能按10元价格支付。
见我不肯让步,这位经理换了种口气说:“也许小姐报价有差错,但绝不是有意欺骗您。如果那样,她肯定要丢掉这份工作的。”见他态度有所转变,我也心平气和地说:“这位小姐报的价绝对是10元,我们是慕名前来就餐的,贵点无所谓,但你们不能用欺诈手段多赚钱,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讲求信誉,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听了我这番话,这位经理最终做了让步,同意我按10元价格支付。
对于自己的权益,我们应有勇气去争取。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白领,有理就能走遍天下,这就是这次维权经历给我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