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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批发市场落实鲜活农产品优惠政策
2008-03-18 10:12 作者: 龙新 出处: 农业部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国家于1月下旬紧急出台政策,规定从1月26日至3月31日,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1个月减免经营性收费近2.3亿元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部分省份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情,造成部分鲜活农产品损失,给农产品流通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国家于1月下旬紧急出台政策,规定从1月26日至3月31日,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政策出台后,农业部积极组织推动市场减免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货源集散,提供综合服务。农业部主管的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及时发出倡议,号召所有会员积极行动起来,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惠服务,确保市场供应。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一个月内就减免市场经营性收费22882.4万元。

  据农业部调查,全国共有352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执行了减免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政策。其中,执行全部免除经营性收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606家。湖南、重庆两省市的批发市场100%执行了全免收费政策。截至2月25日,一个月内全国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共减免市场经营性收费22882.4万元。其中,北京、天津、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8个省份批发市场减收总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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