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省财政安排小农桥建设资金3.7亿元,支持建设乡、村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桥5500座以上,单项桥梁总投资不低于4万元。省财政对苏南(苏、锡、常)、苏中(通、泰、扬、宁、镇)、苏北(徐、淮、盐、连)、宿迁分别补助投资总额的30%、50%、70%、80%,单项桥梁省财政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