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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
2008-04-14 15:46 作者: 佚名 出处: 农业部
为促进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我部决定将2008年作为“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细化明确责任区

  按照行政人员分片、分区包干落实责任制,行业专业分作物、分创建县落实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区负责、分片管理、分县到人的粮食高产创建责任制。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季节包片督导;专家教授要建立联系点制度,按照作物包片指导;农技人员要建立包户联系制度,按照区域包片落实。农业部种植业系统着力抓好主产区,把任务分解到有关领导和处室。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由陈萌山、刘新录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行发处具体联系;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由王守聪、谢建华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具体联系;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由马淑萍、李立秋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具体联系;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新疆由胡元坤、栗铁申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具体联系;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由周普国、钟天润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植保处具体联系。其他省(区、市)由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具体联系。各地也要参照上述做法,将省内示范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

  充分吸收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等各方面力量,组建部、省、市、县各级高产创建活动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技术协作攻关,深入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实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千亩点有技术骨干、百亩田有技术标兵的高产创建要求。农业部将按照区域培训到重点县,各省将按照作物培训到示范区,示范县按照季节培训到农民。各地要切实组织专家深入创建点,开展作物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作物、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指导大面积生产。

  (四)积极开展观摩交流

  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的工作调研、现场观摩和总结交流等工作,全面总结高产创建活动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创建机制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更大规模实施高产创建活动,推进大面积农业生产发展提供经验。

  (五)规范做好测产验收

  农业部将根据不同粮食作物特点,制订相对统一的粮食作物测产验收办法,规范测产程序和标准。各省要组织成立测产验收专家组,严格执行测产标准和程序,做好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测产验收工作。在对示范点测产验收之前,各省要提前向农业部报告,农业部将派出专家指导省级测产工作。高产创建示范点测产验收完成之后,各省(区、市)要及时对测产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将组织专家对典型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抽查复测,同时对全省示范点测产验收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六)组织开展宣传表彰

  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开辟“高产创建”专栏,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做法经验,并将在2008年底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以分管部领导为组长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办公室(设在部种植业管理司),明确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组织粮食高产创建工作,联合科技、财务、计划、农机、农垦、农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省(区、市)要根据粮食高产创建“十个一”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农业部组织制定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各地根据农业部统一要求,制定本省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指导示范点县制定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手段,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

  (三)加大资金和项目投入

  要整合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土壤有机质提升、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民培训、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重点向粮食高产示范点倾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投入,重点支持开展良种示范、技术培训、协作攻关、专家指导、现场观摩、测产验收、组织宣传、机制研究等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设立高产创建奖励基金,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强化检查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粮食高产创建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切实加强高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保证高产创建顺利进行。农业部将对部分高产创建示范点进行督导,省农业(农林)厅(委)要对本省内的高产创建点进行全面督导,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高产创建指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高产创建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下一季开展高产创建提供经验。

  (五)制定考核和管理办法

  为全力推进高产创建活动,今年农业部开展的粮食工作都将与高产创建活动相结合,组织制定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考核和管理办法,把高产创建作为评估各地粮食生产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重大粮食项目和全年粮食表彰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地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对各省的扶持政策和经验做法,农业部将以《农业部信息》专报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各地要根据农业部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高产创建验收办法和奖励方案,重奖达标特别是超额达标的高产创建县,并且作为其他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开展高产创建的积极性。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月份

  农业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的通知》,征集筛选确定500个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组织制定《2008年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部署2008年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各项工作;召开农业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专家指导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专家分片包干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点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省级:配合农业部筛选并上报确定500个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点;组织制定本省粮食高产创建年工作方案,成立粮食高产创建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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