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凤华27日在丰台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介绍说,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可获交通补助,丰台区政府今年将为跨地区就业人员提供交通补助150万元。
丰台区地处北京城乡接合部,为鼓励地域较偏僻的大龄失业人员外出就业,降低他们的就业成本,2006年8月丰台区出台了跨地区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只要是辖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地区,女年龄满35周岁以上、男年龄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按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跨地区就业交通补助。
据了解,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第一批享受到此项交通补助的只有346人。随着这一政策的广泛宣传,第二批享受到此项交通补助的人数增至1176人,在2007年2月至2007年9月,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2347人。
丰台区已经为跨地区就业交通补贴了126万元,考虑到今年跨地区就业的人员还将进一步增加,丰台区将投入150万元为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提供交通补助。